索引号 | 001008009005007/2023-190357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27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各县(区)公安局(分局),普陀山、新城公安分局,本局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舟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对2023年1月1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舟山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