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9005013/2023-190831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维护管理的通知》制定的目的及必要性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切实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要求,改善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建立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维护管理的通知》。《通知》的制定明确了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要求、明确了各方主体职责。
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起草过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海上花园城及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强化工程标准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我局依据有关规范标准及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工程施工实际,起草本《通知》。
于 1月 4日组织各县(区)住建局、各功能区建设局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意见建议,与1月11日组织我市有关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进行座谈会,征集反馈意见。
共征集反馈意见四条,主要集中在执行该《通知》的公益广告设置要求和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等非大的原则性问题,并已经过协调达成一致意见。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维护管理的通知》制定依据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
(五)《临时性建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
四、《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维护管理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维护管理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要求、落实各方主体职责和加强巡视检查力度三个方面。
(一)公益广告设置要求:明确了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面积和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内容。
(二)各方主体责任:明确了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各自责任。
加强巡查力度: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负责辖区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维护情况的巡视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的及时督促在建工程相关主体落实整改措施。
解读单位: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80-2283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