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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6/2023-19113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1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帆张网渔船整治两年攻坚三年清零行动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11- 21 来源: 政策法规处(科技规划处)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行动计划》制定的目的、意义

我市是全国渔业大市,帆张网作业是我市传统渔业作业方式,具有网具装载数量多、装载位置高,对渔船稳性影响大等特点,且作业人员多,遇大风浪如果驾驶操作不当,会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近年来我市发生的10人以上重大事故及险情,较大部分集中在帆张网作业渔船。2021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综合分析行业内安全生产风险点,加大整治力度。

对此,我市统筹考虑帆张网减船、渔民转产转业和渔区社会稳定等因素,制定了《行动计划》,可切实加快实施减船转产行动,确保安置任务圆满完成,促进渔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实现渔业可持续化发展,助推浙江渔场修复振兴。

二、《行动计划》确定的主要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关于清零对象。本《通知》所指帆张网渔船是指实际作业为单锚张纲张网(帆张网)渔船,具体为:(一)证业相符的单锚张纲张网(帆张网)渔船;(二)“证业不符”的单锚张纲张网(帆张网)渔船。

(二)关于清零模式。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l〕10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帆张网减船转产渔民“减得下、退得出、转得好”,根据我市实际,采取自愿减船和倒逼严管相结合的方法。

(三)关于转产去向。目前全市仍有帆张网渔船729艘,共涉及我市本地下海渔民约8000人。对各年龄段渔民实施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转产转业渔民,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积极提供就业岗位;对再就业困难、年龄大渔民实施退养帮扶;对吸纳减船渔民再上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自主创业的渔民,给予一定的补助和政策支持。

(四)关于减船待遇。根所有主动上缴功率指标、拆解的并符合相关要求的捕捞渔船予以补助,船只拆解残值归船舶所有人所有,船只上排、驻排、拆解等费用由船舶所有人自行负担。对帆张网网具损失按限载网具进行适当补偿。

(五)其他。根据《通知》各县区制定结合实际的细则,合理制定清零计划步骤,加强转产就业岗位推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三、实施时间

本《行动计划》执行期为2021年12月5日—2024年9月16日。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解读人:谢立峰

联系电话:0580-2826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