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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7/2023-19147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3-05-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进公安机关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11- 24 来源: 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公安局(分局),普陀山、新城公安分局,本局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公安机关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民生实事工程率先在全市公安窗口落地落实,更快、更多、更好普惠群众,确保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护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通过迭代升级浙里拍照软件,整合警种拍照室,优化拍照流程,统一采集标准,出台工作机制,5月底前实现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工作模式在全市公安窗口推广,实现免费拍照、免费下载、免费打印

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8月底前全面推动公安证件照电子相片在全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和离岛服务等领域共享应用,有效降低群众办事成本,缩短群众办事时间,真正做到便民利警便民利政,为舟山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护航添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快浙里拍照网点改造。根据前期摸排确定的39浙里拍照人像采集网点,明确分管领导及负责人,规范网点名称,做好一本账民生实事数字应用数据归集,完成网点信息注册及统一编码。硬件改造:本着节约利旧原则,整合现有拍照资源,每个网点根据实际办事量配一套以上公安网浙里拍照电脑端,及相应摄影工作台(含摄影棚或摄影架、灯光)、加密狗U盘等设备,悬挂统一LOGO铭牌,上墙服务指引,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按需配一套以上政务网浙里拍照手机端。软件升级:公安网浙里拍照电脑端建议使用广锐信息科技人像采集系统,政务网浙里拍照手机端建议使用重构科技人像采集系统,软件必须具备重拍检测、自动拍摄、自动裁剪、自动质检、自动上传、自动存储及自助打印等功能,软件安装后要对接技术及时测试,确保电子相片与警种审批系统及长三角照片库贯通。

(二)规范照片统一采集标准。严格执行《舟山市公安机关证件照片人像采集和共享应用指引(试行)》(附件2)操作要求,电子相片一般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背景默认白色,同时满足《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T461-2019)、《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件》(GA482-2012)质检标准。软件安装后需根据影棚实际环境调整光圈、ISO感光度、白平衡等参数,达到对焦准确、人像清晰、轮廓分明、色彩真实。人像采集前需进行重拍检测,根据业务规定时限,检测群众近期是否有可用的电子相片并优先直接使用,证件照不得进行技术处理,不得通过纸质相片进行翻拍。各地工作专班要做好拍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拍照水平,实现公安窗口也能拍出最美证件照

(三)建立一窗通拍服务机制。各网点要不折不扣落实就近拍照、一窗通拍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全市公安机关证件照片一窗通拍服务工作规范》(附件1),加强警种内部协调,网点必须整合警种拍照室,人员、场地、设备由政务服务(网办)中心统管,所有网点均无差别拍摄公安证件照片,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要根据业务量,适时调整开窗时间,增设拍照设备,避免发生群众排长队情况。人像采集时必须同时勾选出入境证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确保公安内部在办理群众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可直接调用近期电子相片,在此基础上也要无差别受理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证件照片拍摄需求,严禁推诿扯皮。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必须配备照片自助打印终端,其他网点原则上配备终端或彩色照片打印机,加强人员引导,方便群众打印。

(四)建立全域共享应用规范。根据市局共享应用指引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拓展公安证件照电子相片在全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和离岛服务等领域的共享应用。各工作专班要全面梳理本地证件照电子相片的跨部门应用场景,根据需求清单积极对接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依托人像查询共享平台、IRS服务组件和浙里办应用模块等路径,共享应用长三角照片库,减少业务流程中的纸质照片环节,探索全流程使用电子相片。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部门为数据共享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将数据安全摆在首位,查询、下载、打印证件照时,均需获得当事人授权,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个人隐私,做到安全与服务两手抓、两不误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作为省政府2023年十大民生实事便民服务类之首,也是省政府、省厅年度综合考评重点工作之一。市局已将该工作纳入实绩争先重点指标清单,明确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要做到自我创新、全省领先。为此,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专班实效,带动整体工作全面推进,确保服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导考核。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改革推广工作纳入市局对各部门各县(区)年度综合实绩考评,本月开始,市局专班将根据智慧政务督查效能管理平台进度安排,通过设备配备、软件升级、窗口整合、实际应用等方面,结合现场走访、后台监测定期跟踪督查,各网点及时将相关佐证材料上传平台,对改革推进力度不足,工作开展滞后的单位,将予以晾晒通报。一窗通拍、全域应用是公安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的民生实事,自通知发布之日前,证件照片拍摄、下载、打印严禁强制收费或变相强制收费,引起群众投诉或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一票否决、严肃处理,打好浙里拍照免费牌。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通过一窗通拍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加强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改革宣传推广和政策推介。通过线上与线下并重、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大典型事例宣传,提升服务举措社会传播力度,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政策、用好服务。结合公安大脑服务跑道重点项目建设,将浙里拍照融入线上线下与岛内岛外服务保障一体化体系中,鼓励地方创新,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里,打响舟山公安最便利服务品牌金名片。

(四)规范信息报送。各县(区)公安局(分局)、普陀山分局、新城分局,交警支队每月18日(遇法定节假日前移)前上报阶段性进展情况,年底上报工作总结,规范试行期间重要情况随时报送,信息报送至虞敏捷邮箱(dhcdsymj@zss.zj),市局专班每阶段将通报全市证件照片一窗通拍、全域应用改革推进情况。

 

附件:

1.舟山市公安机关证件照片一窗通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附件1.docx

2.舟山市公安机关证件照片人像采集和共享应用指引(试行)

附件2.docx

 

 

                     舟山市公安局

                                                 202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