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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2/2023-191971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3-1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12-14 来源: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打响“绿色发展看舟山”品牌,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积极探索海洋特色环境治理修复体系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保持战略定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高点谋划美丽舟山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0-2022年建设申报,谋划2023-2027年“811”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明确各项先行示范重点工程、关键性目标指标及标志性成果;进一步完善美丽舟山建设制度,印发《市美丽舟山建设领导小组生态文明示范创办公室工作制度(试行)》。持续打造减污降碳协同标杆,持续推进1个标杆项目建设,新增1个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浙江省低碳镇村(社区)建设白皮书低零碳镇村典型案例12个;强化环评把关和服务保障,宁波舟山港规划修编环评、浙石化综合物流基地、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荣盛金塘新材料项目等一批重大规划、项目获部、省支持,加快推进;探索构建海洋碳汇交易机制,编制《舟山市海洋碳汇(蓝碳)交易机制构建实施方案》,牵头完成全市首笔蓝碳项目交易活动,推动实现高效减排增汇目标并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发布《净零碳目标下的舟山市定海区乡村振兴实践》研究报告,专门肯定舟山市低零碳乡村建设成果。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深化蓝天保卫战,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减少污染天气三场攻坚战,1-6月,我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95.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全力推进实施“五水共治”9方面主要任务61个重点项目,1-6月完成投资7.11亿元,完成率为48.97%;巩固提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完成1个省级标杆工业园区建设,推进5个标杆镇(街道)建设和11个已建成乡镇(街道)提质增效工程;继续深化“找寻查挖”专项行,上半年共发现并上报各类问题985个,其中市级重点问题20个,市、县一般问题965个,问题整改完成率达50%以上。持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1-6月,市控以上地表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面启动我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和嵊泗县攻坚养殖泡沫浮球整治得到胡伟副省长批示肯定。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定海、嵊泗通过省级“无废城市”公示;开展废油“点对点”利用等特色亮点打造,港口船舶污染物协同监管被列为全省17个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最佳实践案例之一。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调整,实现“陆海统筹”和“区域统筹”;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申报2个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培育点,定海区陆生生物全门类本底调查项目开展首次(春季)实地调查,五峙山鸟类保护典型材料获省级优秀案例;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制度,组建生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库,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件;强化重点区域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着力解决螺门村河道水色异常、散发异味及新城区块恶臭、朱家尖区域环境差、干览区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指导督促属地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治任务,完成总任务量的80%。

四是坚守底线思维,依法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执法。扎实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12项问题销号8项,62个信访件销号59个;2021年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13项反馈问题完成整改12项;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10项问题完成整改7项;“七张问题清单”64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39个,均按时序推进。聚焦亚运会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开展绿剑系列执法专项行动、大气环境执法百日攻坚、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已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074人次,检查点位2558处,发现环境问题及安全隐患1464个、整改完成1099个,联合公安机关破获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环境犯罪大案要案1起,获省厅录用典型案例3件。

五是加快改革创新,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开展全市环境基础设施规划调研,针对本岛污水处理、污泥、危废(飞灰、灰渣)、易腐垃圾存在问题提出初步解决方案;深化数字化改革,陆海统筹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应用2.0通过验收进入试运行,港口船舶污染物协同管理应用项目被纳入省级重大应用“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第二批试点;实施生态环境涉批涉证集成改革,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编制完成《舟山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核算办法(暂行)》,筹备建立挥发性有机物储备库;推动《舟山市防治陆源废水影响海洋环境管理规定》立法调研工作。

六是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实施“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工程。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八八战略”在身边学习调研宣讲——打响“绿色发展看舟山”品牌被《学习强国》平台收录,《强化党建统领主动发现问题能力擦亮现代海洋城市生态环保底色》荣获全省机关党建优秀课题研究成果三等奖(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唯一)、全市一等奖。纵深推进清廉生态环保建设,涉及审批、执法、资金等核心处室(单位)“清廉细胞”工程梯次推进,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通过省厅核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组织开展“实干争先”系列活动,经市第四督查组两轮督查,受到一致肯定,“海陆联动打通梗阻,消除油泥胀库风险”等一批经验做法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市宣传推广。

二、202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3年下半年,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进一步推动市委八届三次全会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打响“绿色发展看舟山”品牌,为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坚实生态环境保障。

一是锚定生态示范创建目标,扎实推进美丽舟山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筹备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美丽舟山建设和“五水共治”推进大会。根据美丽浙江建设任务目标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落实落细各地各部门职责,统筹协调,考评督导,强化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宣传;印发《舟山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指导绿色石化管委会做好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推动构建海洋碳汇交易机制,编制《舟山市海洋碳汇(蓝碳)开发及交易管理办法》,持续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提升碳交易报告数据质量;全市域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加快推进定海、普陀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培育点,对接中国计量大学对新发现的舟山陆蛙(桃花岛)开展深入研究。

二是巩固提升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完成固定源废气治理年度任务,加快实施船舶修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提升、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工作,保持空气质量全国领先;强化“五水共治”年度任务和重点项目调度督导,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年度目标;推进全市建成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市级层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县区、功能区层面制定实施方案,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隐患排查,用三年时间完成问题管网设施改造;深入开展“找巡查挖”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污水管网一张图”建设,完成全市所有入河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的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完成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高质量打造市远洋渔业基地省级标杆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完成全市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12公里,培育3个水生态修复样板工程,深化“美丽海湾”建设,推广海上环卫“蓝色循环”新模式;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重点打造无废岛屿、无废码头、无废油库等具有我市特色的“无废细胞”,加强固废危废综合治理,实现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运全覆盖,推进年产废30吨以上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利用处置企业应用浙固码、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管理,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95%以上,国控地下水点位水质不恶化。

三是聚焦亚运会期保障,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落实亚运会会前攻坚、会期保障各项措施,建立大气污染固定源调度清单,推进政企协商减排;印发《舟山市贯彻落实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统筹推进“绿剑2023”、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全方位确保风险源企业、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环保设施、危险废物、涉爆粉尘等工矿、辐射安全、“邻避”等领域隐患问题不留死角,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四是完善环境治理能力体系,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编制《舟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舟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三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六横一般固废、鱼山石化二期危废、岱山废催化剂利用等项目建设;专人服务、定期调度重大项目,力求各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审查审批。加快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调整,集中力量完成环境行政许可集成改革,在全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舟山经验”;积极解决建设项目排污权指标缺口,完成排污权抵质押年度贷款目标5000万,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动初始排污权基准价核准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要素保障;继续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监管场景建设,在全省乃至全国引领示范;持续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打造独具海岛特色的舟山样板。

五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构建创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工作格局。建立“四个一”全周期学习贯彻机制,通过开展每月一次“第一议题”系统学,每季度一次“擂台比拼”晾晒学,每半年一次集体主题党日活动联动学,每年一次课题调研实践学,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突破“单位党建”的传统模式,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建联建工作,实行资源共享、任务共抓、活动共办,共同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打造舟山生态环境系统党建品牌矩阵。健全完善实绩晾晒和擂台比武机制,开展年轻干部分领域同台竞技、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条线实绩比拼、分局“一把手”定期工作交流等活动,在晒绩亮绩、比学赶超中推进最佳实践、形成最佳案例、取得最佳效果。坚持清廉单元引领,以提升清廉单元饱满度为导向,注重条块结合,坚持分局、处室、单位系统联动,分类分层拓展清廉单元领域,形成清廉生态环保全域推进、全线共进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