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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04- 01 来源: 市医保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3年3月30日,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舟医保发〔2023〕10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10 号),全面执行文件中公布的医疗服务项目,并公布我市项目价格。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执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设立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制定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试行价格。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

(二)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

根据相关要求,按照“诊查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要求,全市三甲、三乙和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调控目标分别不超过 4500 元、4321 元和 4142 元,为避免实际收费超过调控目标,留出 5%的余量,即全流程总价不超过 4275 元、4105元和 3935 元。

(三)调整完善龈下洁治项目

完善龈下洁治项目名称和项目内涵,调整项目价格。

(四)相关要求

1.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政策指导。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和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总价,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及时清理自主定价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

2.强化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引导。鼓励民营医疗机构主动参加口腔种植体集采、响应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比本市同等级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主动在明显区域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并保障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3.加大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治理力度。医保部门要将价格调控监测与经办日常稽核相结合,将口腔种植专项治理“回头看”与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相结合,及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医疗机构重复收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线索,向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通报。

三、适用对象

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五、关键词解释

单颗常规种植调控全流程总价是指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的总和。

六、新旧政策差异

1.设立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鼓励鼓励民营医疗机构主动参加口腔种植体集采、响应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对比本市同等级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

2.对龈下刮治项目进行调整完善。

七、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解读人:梁伟

联系电话:0580-2280817


原文链接:http://zsyb.zhoushan.gov.cn/art/2023/4/1/art_1229326139_16543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