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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4932066/2023-18840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3-0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05- 10 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科研诚信管理,健全科研诚信协同共治机制。落实将科研诚信管理贯穿于科技活动全过程要求,提升科技监督工作实效,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市科技局研究起草了《舟山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制定依据

该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联合印发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弘扬科学家精神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及公平竞争原则制定。

、主要内容

《舟山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总则、信息归集及时效、信用评价及应用、异议申诉和信用修复、附则等5章25条构成。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科研诚信管理工作的目的和依据,界定了科技活动、科研诚信主体适用范围,明确了科研诚信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二章“信息归集及时效”。规定了科研诚信信息的获取方式。明确了基础信息、守信激励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的基本内容,对失信行为信息、严重失信名单的判定条件和程序进行说明。明确了科研诚信信息的披露期限、严重失信名单的移出程序。

第三章“信用评价及应用”。明确了科研诚信评价方式,根据科研诚信主体的信用记录状况,将科研诚信级别分为A(优秀信用)、B(良好信用)、C(不良信用)三级。建立了科研诚信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对A级科研诚信主体采取激励性措施,对C级科研诚信主体强化约束措施。

第四章“异议申诉和信用修复”。明确异议处理、复核、信用修复等内容和要求。

第五章“附则”。主要明确办法解释单位及生效时间,同时废止了《舟山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舟科综〔2018〕5号)。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舟山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由市科技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0580-2280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