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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8/2023-188516
组配分类 征集公告 发布机构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生成日期 2023-0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开征求《加快推进舟山市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
发布日期:2023-05-24 来源:市海洋与渔业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推动我市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现将《加快推进舟山市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3月25日之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馈至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电话:17855822975;地址:舟山市新城金岛路11号;联系人:尤泽文。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2月24日  

  


加快推进舟山市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农村厅有关精神与政策,结合我市产业现状与发展需求,制定以下政策:

1.便捷养殖用海审批

便捷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审批,探索深远海养殖海域使用权审批程序,对养殖项目用海由我市或县区审批的,其海域使用金根据《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予以减免。

2.支持种业基础设施提升

支持舟山渔业育苗育种中心建设;支持水产养殖原(良)种场和规模化繁育基地建设,新建项目按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评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原(良)种场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

3.鼓励良种选育等技术研发

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大黄鱼、厚壳贻贝、梭子蟹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良种选育,新品种引繁、新技术新模式研发、病害防治、示范推广等工作。

4.支持高标准围塘生态化改造

围塘面积50亩及以上的养殖主体完成高标准围塘生态化改造,经综合评价后,按3000元/亩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加快机械化升级与数字渔场建设

鼓励养殖企业进行机械化升级,被评为市级示范单位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支持数字渔场建设,围塘面积50亩及以上、循环水养殖水体2000立方米及以上或浅海养殖100亩及以上的养殖主体完成数字化改造,经综合评价验收后,按改造总经费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

6.支持深远海养殖发展

创新融资机制,鼓励国有企业、政府基金投资建设大型深远海养殖设施。对新建的养殖大围栏(水域面积10公顷以上)、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水体20000立方米以上)和大型养殖工船(水体50000立方米以上),按工程造价的20%给予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400万元、600万元和800万元。

7.加强水产品品牌培育

每两年评选一次品牌拓展先进,给予获奖单位5万元奖励;对获省级优质农产品称号的,也给予5万元奖励。

8.推进水产养殖保险

鼓励丰富水产养殖保险险种、扩大保险覆盖面,市级财政对水产养殖保险给予15%的保费补贴。

9.支持养殖技术创新服务团队建设

建立舟山主要养殖品种专项技术服务团队,开展精准技术服务,给予每个团队每年20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

建立以各县(区)、功能区为主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推进“大三农”资金统筹整合。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制定。本政策施行期自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加快推进舟山市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wps

《加快推进舟山市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