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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9005013/2023-188785 | 文号 | 舟建发〔2023〕85号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3-06-21 |
文件编号 | ZJLC16-2023-0003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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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功能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对《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舟建发〔2022〕40 号)》的评标办法部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在8月1日之前已完成招标文件备案的项目仍执行原规定,原评标办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评标办法
2.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流程
附件1: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评标办法.docx
003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评标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