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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02/2024-00461
组配分类 采纳情况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4-0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对再次征求《舟山市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情况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4-02-06 来源:市医保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5日,本单位就《舟山市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市民政局、财政局等14家单位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获得意见反馈10条。特此说明。


关于《舟山市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部门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修改情况及说明

原文

建议修改

1

市民政局

1.协同体系中管理服务体系第二条“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

2.协同体系中人才队伍管理体系第二条“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岗位津贴”

1.建议去掉

2.修改为“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1.部分采纳。修改为“逐步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

2.采纳。

2

市财政局

3.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条缴费标准第四点:长护险基金按年结算,当年不足支付的,由历年结余基金支付,历年结余基金不足支付的,由各级财政补足。

4.惠民型商业护理保险第二条标准缴费: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投保,保费可以从职工福利费、企业经营成本等渠道列支。

5.社会救助福利护理保障第二条保障标准:经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医疗救助对象,政策性长护险服务标准内的个人负担费用,经惠民型商业护理保险赔付后,长护险基金予以全额支付。

6.协同体系中评估管理体系第一条:由市医保、民政、财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共同组成失能等级评估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市开展失能等级评估工作。

3.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建议删除“历年结余基金不足支付的,由各级财政补足”相关表述。

4.因省政府文件未正式发文,事业单位惠民保保费从职工福利费列支无依据,建议修改相关表述。

5.基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公平享有的原则,重度失能医疗救助对象个人负担费用不应由长护险基金全额支付,建议修改“长护险基金予以全额支付”相关表述。

6.财政部门主要负责长护险基金的管理,失能登记评估非财政部门职责,建议删除财政部门相关表述。

3.采纳。

4.不予采纳。该表述与省政府文件内容一致,故不予采纳。

5.采纳。修改为主要由长护险基金补助。

6.采纳。

3

市卫健委

7.协同体系中第二条服务管理体系第三点: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支撑体系,促进医养康养护理行业协同发展,加强护理院(中心)、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提升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一体化服务供给能力……

8.协同体系中第五条人才队伍管理体系第二点:建立护理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壮大护理职业队伍。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认定和技能竞赛……

7.建议修改为“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支撑体系,促进康复护理行业发展,支持护理院(中心)、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提升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一体化服务供给能力……”。

8.由于“医疗护理员”尚未制定国家标准,为避免和医疗机构内的“护士”专技人员混淆,建议删除“医疗护理员”。

7.采纳。

8.采纳。

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

9.制度体系中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条缴费标准第一点:职工医保在职职工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各承担45元,退休人员由个人和医保统筹基金各承担45元。

10.制度体系中特色商业护理保险第一条产品定位:结合全市人口结构和地域特点,研发和推广适用不同人群的特色商业护理险产品体系。

9.建议灵活就业人员由财政补贴45元。

10.由于地市保险公司无开发产品的权限,建议在“研发和推广适用不同人群的特色商业护理险产品体系”前增加“积极向上级公司争取研发和推广使用不同人群的特色商业护理保险产品”的表述。

9.不予采纳。关于职工医保人员参加长护险的缴费标准,实际上是所有职工医保人员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各承担45元,不存在灵活就业人员多缴费需补助的问题,故不予采纳。

10.不予采纳。省、市保险公司均应做好特色商业护理保险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工作,在文件中不宜特别说明“积极向上级公司争取”,故不予采纳。

5

定海区人民政府、普陀区人民政府、岱山县人民政府、嵊泗县人民政府、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市残联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