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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 07- 26 来源: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依据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20207月,《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20234月,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舟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以下简称《更新方案》)。

二、工作过程

20234月工作启动以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组建工作专班,在地方政府和市属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多轮现场对接座谈、收集参阅有关资料、建立工作群、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形成《更新方案》。2023128日通过省级审查,202471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4719日由省生态环境厅备案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陆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更新情况

陆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共划定110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40个,面积594.24平方公里,占陆域总面积的44.13%,面积较上一轮减少14.78平方公里,主要原因是将无人岛划入海域;重点管控单元在衔接“985”行动、“一岛一功能”、重大战略项目等要求基础上,共划定66个,面积505.92平方公里,占陆域总面积的37.57%,其中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37个,面积352.28平方公里,占陆域总面积的26.16%,面积较上一轮增加9.38平方公里,如定海西蟹峙船厂区、荣盛金塘新材料、铁矿石储运基地、白泉地块15万吨级修船船坞及厂房建设地块及宁波舟山港规划修编等涉及的调整需求,均已在原文本中完成调整;一般管控单元4个,面积246.44平方公里,占陆域总面积的18.30%

(二)海洋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更新情况

海洋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共划定105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25个,面积7230.79平方公里,占海域总面积的37.82%,面积较上一轮增加584.67平方公里,主要原因是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增加,以及将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大部分生态控制区纳入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61个,面积4232.19平方公里,占海域总面积的22.13%,面积较上一轮增加2275.12平方公里,主要原因是将国土空间规划中大部分海洋发展区纳入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19个,面积7658.27平方公里,占海域总面积的40.05%

(三)动态更新工作亮点

相较原《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全市陆域重点管控单元增加6.85平方公里,海洋重点管控单元面积增加2275.12平方公里。调整后的管控单元更加适应我市现阶段及未来发展和保护需要。

四、施行日期

《更新方案》自2024723日起施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舟政发〔202024号)同时废止。

五、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邬乐欢

联系电话:0580-2030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