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浏览次数:

2020年度,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强化舆情监督等途径,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主要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政策法规处、监察室及其他处室共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局政务外网和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公布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应予公开的信息;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做好一般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全面系统地展示、公开全市市场监管工作。

2020年,我局在局政务外网“公示公告”栏上不定期公布各类产品(食品药品)的抽检信息、计量检定信息或企业信用管理、注销等信息268条,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099条,及时解决舟山论坛“民生在线”栏目投诉咨询28件,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11件(答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4

0

4689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9

0

304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7

121

1099

行政强制

15

2

1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04

2229.56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需求还有一些差距,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