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3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的新目标新定位,紧扣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领域的关注热点、焦点,持续深化新冠肺炎疫情、疫苗接种、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突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规定发布政策文件、机构、规划、统计、财政、行政许可等信息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发布的集成性。利用专题栏目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设置“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卫生防治”等专题专栏,努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突出信息发布的便捷性。2021年,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17条,“健康舟山”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279期402篇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均为网上申请。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浙江省政策文件系统清理统一公开操作指南》要求,全面检查委门户网站发布的政策文件,完善必填字段,补全公开要素。按要求设置政策文件及解读专栏,梳理我委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补全缺失文件。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委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本年制发2件,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建设,按规范设置维护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全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推动卫生健康政务宣传形成集群效应。进一步发挥“健康舟山信息传播作用,着力提高原创力和影响力。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提升互动留言功能和无障碍水平,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的均衡、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指导各地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及时调整考核细则,推动依法履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000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000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00000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300000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部分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不能切实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委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缺乏足够的认识。尤其是政策宣传还存在不足,网络申请、审批、公示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健全。2022年,我委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规范信息管理。二是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针对当前卫生健康的重点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卫生健康领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专题栏目信息发布。三是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坚持合法合规、便民实用、及时主动的原则规范公开公共服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2021年,我委全面充分运用网络论坛、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政策方针,发布卫生健康最新资讯,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全年通过“健康舟山”微信公众平台累计发布325期467篇稿件,受到群众好评。在舟山论坛“民生在线”版块答复网民投诉和咨询帖26件,群众满意度良好。

(二)在各类重大事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委针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主动出击,及时加强传染病防治预警工作。针对本地登革热病例、新发慢性病增加态势,通过传染病预警公告、信息动态报道等方式及时、连续向公众披露疫情发展、控制工作进展及预防措施,消除社会恐慌心理,保障群众知情权,引导群众做好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