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为舟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本年我办未产生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规章;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7个,已在“部门文件”栏目中全部公开;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共收到1位自然人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已予以公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规范化流程开展工作,加强信息审核,领导把关、责任到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做好定期更新维护工作,持续向社会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依托舟山市政府网站监测平台,对所有栏目更新、严重错别字、政策解读等进行定期监测自查,及时整改相关问题。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如政策解读多为文字形式,未采用图文等多种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三是主动公开渠道较为单一

目前,我办已配备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按照规范化要求全面自查整改相关问题。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贯彻《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管理,提高时效,不断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努力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展政策解读方式,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