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2 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 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贯彻〈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22〕37 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及时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及时公开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建设动态密切关注全市范围内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将政府各部门开展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以新闻信息的形式在我局官网予以公开发布,主动为兄弟单位提供经验交流的平台。

2.及时公开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年度计划,我局坚持按工作进度适时公开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征集并获取社会公众意见,有针对性对相关立法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3.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信息专门研究制定了《舟山市司法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事项2项

4.及时公开涉及管理对象切身利益的信息为有效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从业人员的管理,我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的考核结果、奖惩事项、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注销行政许可事项等信息,确保在涉及管理对象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公开透明。

5.及时公开人民群众期盼和需要的信息针对每年报名参加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的需求,我局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为考生提供政策指引和服务保障,有效确保了舟山考区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确保了考生报名、参考、领证等事项圆满完成。

6.及时公开政务和业务服务类信息坚持以12348舟山法网、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专区为主阵地,适时发布相关信息,持续为群众寻求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指引和帮助。

7.不断丰富惠企政策汇聚系统信息充分发挥数字法治优势,不断丰富完善惠企政策汇聚系统平台内的信息,努力为疫情之下的企业在法治层面助力,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8.落实人事财务等日常信息公开在内部人事发生变化或调整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根据市财政统一要求,按时公开财务预决算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市司法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梳理并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目录,公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职责、业务事项、信息类别、内容标准、公开时限和公开形式,规范文件公开属性源头管理,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2年度,我局政务外网累计发布各类信息 937 条,总访问量为180749余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法治舟山”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共463条,关注人数17236人;12348舟山法网和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全年为公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793883次,提供各类在线法律服务206108次,提供各类预约法律服务105767次,提供企业法治体检3698次,年度访问量160多万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处室,做好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源头管理,完善办文表单,凡不属于条例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况,一律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较好,但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的内容储量还不够丰富。今后,我局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及时进行政务信息的更新、补充和完善。二是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是否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界限模糊。下步我局将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提高认识,抓好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