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为舟山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聚焦重点领域,聚焦解读回应,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强化政令权威发布,围绕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履行各项公开职责。2022年,公开发布商务信息305余条,其中,政务信息更新24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20条,概况类信息更新12条,推送政策解读10篇,解读信息发布10条,规划类信息3条,收到留言并办理30条,发布统计和预警信息40条。坚持依法行政,全年处理行政许可21件,提供50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22项,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全面落实文件公开审查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策执行公开化,政策落地透明化,尤其是涉及资金补助的文件,全部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向社会公布,今年以来收到1件文件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责任人员,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综合处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局长办公会议重要议题,听取责任处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的工作汇报,由主要领导确定各项政策的公开发布。时刻关注公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对于群众、企业诉求,第一时间回应解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安排5万元用于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运维保障,安排8万元用于政务咨询服务以及商务领域矛盾纠纷调解。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不以各种名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1000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1000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1000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在以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我市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方面,在政策精准定向供给方面,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前沿理论、全国各地鲜活的优秀案例学习研究不够多。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一是紧扣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围绕我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在商务经济重点领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全面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逐步建立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三是加强平台监管,推进平台融合。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不断夯实管理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工作基础。四是加强调研培训。针对性开展基层实地调研,加强与其他单位的业务交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