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为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回应,推进规范性文件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度,提升传播效果,全年对外公开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5件,截至目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31件。坚持依法行政,全年处理公开行政许可62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0件,处理其他行政行为119件(其他114件,行政确认5件,行政给付0件)。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0余条。管理好本部门政务新媒体,“信用舟山”“E周融”微信公众号运行良好,分别拥有粉丝数20812名和5087名,“信用舟山”发布信息276条,“E周融”发布信息188条,今年新建“舟山发改”微信公众号,目前拥有粉丝400余名,发布信息60条,形势稳中向好。

(二)依申请公开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并及时通过依申请公开互动管理平台系统录入已完成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均已办结。

(三)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负责我委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及时处置信息网络安全事件,确保我委互联网信息安全。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信息报送前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做好广播电视台、新闻报刊媒体的采访任务,参加1次广电“阳光热线”节目,就重大项目建设、定价收费、绿色发展等热点问题与民众做好解答交流。

(四)平台建设

打造舟山“E周融”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企业29638家,7600家企业发布融资需求,共计为5845户企业完成420.7亿元放款。

(五)监督保障

坚决贯彻落实相关保密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涉密无小事,失密是大事”的保密意识,促使涉密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编制保密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在公文和信息拟制过程中,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实行主办处室、办公室、委领导三道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4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提升。二是政务信息的多样性和创新性还不够。三是政民互动有待加强。改进措施如下:

(一)持续做好主动公开

一是持续做好政务动态信息、各类规划、财政信息等公开工作,确保正确性、及时性。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各类信息,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发改工作。二是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设定过高的解读率考核指标催生形式主义问题,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二)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

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三)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

持续稳定运营好“信用舟山”“E周融”微信公众号,着力推进“舟山发改”建设,在文字雕琢、排版美化、推送类型上做文章,下功夫,做好发改的传声筒,力争2024年粉丝数量迈上新台阶。

(四)注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

围绕发改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道,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