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为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职能工作,紧扣群众需求,强化交通运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回应群众关切效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年度各项任务始终,助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专业、规范、透明、便民。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及时规范做好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6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局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1624条,微信公开437条。内容涵盖了交通动态、部门文件、交通公告、人事任免、行政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等。共发布并补全规范性文件36条,同时发布了预决算情况,确保财政状况的透明化和公开化;提案议案建议也通过人大、政协专用平台进行了及时回复。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方便公众向我局依申请公开,在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zhoushan.gov.cn/col/col1229022353/index.html)上发布了《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含了依申请的公开范围、受理机构、申请方式和受理时限等,同时明确了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给群众依申请操作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条,均已及时规范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由办公室牵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落实工作人员负责在舟山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妥善处理自然人和法人的信息申请。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二级审核。严格执行政府信息采编、审核、发布、修改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统一、及时、准确、权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方便人民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信息,我局通过舟山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舟山新区交通”微信公众号定期更新公布政务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等内容更新、审核、修改、维护,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政府专项信息等各相关栏目的及时发布和内容审查,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落实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及时监控网络不良信息,并积极做好网站错别字和错链的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8

行政强制

1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积极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相关精神,最大程度公开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信息,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获取交通信息提供了便利。对照《舟山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及时、规范、集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但在信息发布的多样性方面(意见征集及意见反馈的形式不够丰富等)仍有待改进。下步,我局将继续对照《舟山市政务公开考评表暨“一本账”》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注重形式多样。有效利用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后续涉及向社会征求意见工作中,结合意见征求事项内容实际,开展听证座谈、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的征集活动,进一步拓展群众知悉和反馈渠道。

(二)突出重点信息。着重公开我市交通运输领域重点热点及群众关心的民生项目工作,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接收和反馈,尽全力满足群众获取交通运输信息的需求。

(三)规范公开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流程,及时更新信息,落实专人重点做好错别字及错链审核、整改工作,避免内容超期和信息错误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