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0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舟山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9年舟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积极回应社会需求,加强网站内容与功能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教育改革发展。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工作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加强日常督查,确保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2.规范程序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要求,严格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管理,严防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固化到文件办理过程中,对制作或获取的信息明确标注公开属性。

(二)加强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平台

1.加强平台建设。为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市教育局对网站布局风格、栏目框架进行全面优化,定期清理僵尸栏目、睡眠栏目,方便群众便捷查询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舟山市教育局在加强局门户网站及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建设的基础上,先后开通了“舟山教育发布”微信、“舟山教育”微博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考试招生、教育督导报告、困难学生资助实施重点关注信息;积极回应学后托管、学区调整等与市民息息相关的、社会热议问题,努力做到群众应知尽知。

2.完善服务功能。我局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合理设置各网络公开渠道的相关模块,力求与政府和其他部门有关网站以及社会公众的互联互通,并重点突出群众关心的内容。梳理完善并及时公开市教育局实施的行政职权和权责清单事项目录,规范行政职权和权责清单事项名称,实现行政职权和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对接,对政务服务网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上下一致。

(三)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通过教育局官网和学校各类网站、微博和微信等多平台,以及在学校、社区张贴公告,重点做好教育现代化市建设、中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义务教育招生、民办培训机构整治、教师招录取、教育人才引进等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教育建设工程、文明城市创建进展等内容信息的公开,确保信息及时传达、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

按照省市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局第一时间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深入梳理,迅速行动,坚持把“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2019年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以“放、管、服”结合为依托,坚持“为民”“便民”的服务宗旨,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积极开展“网上申请、上门送达”的办理模式,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各类载体及时公开各类政策、“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权力清单等信息,让群众知晓办事流程、及时了解服务动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截止目前,我局共有5大类101个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我局在舟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专门设置便民咨询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疑难事项等进行直接答疑,辅助申报群众填写完善表格,指导网上申报操作,方便办事群众直接在办事大厅办理教育事务,无需群众多头跑、来回跑。

(四)政策措施解读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我局注重抓好教育政策的解读和引导,对于出台的政策文件,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用“大白话、大实话”告知政策出台的背景、具体要求等内容,方便群众理解把握,避免老百姓误解误读。另一方面,对一段时期内群众咨询较为集中的内容,通过新闻发布会答疑解惑。同时,我局认真研判处置教育舆情问题,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网上氛围”。2019年以来,我局通过网络问政、微博微信等平台解读政策8次,回应社会关切80余次;领导班子参加 “阳光热线”栏目2次,举行新闻发布会2次;通过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和市12345热线平台受理市民咨询与投诉600余人次,提供服务类信息15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增42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7

增2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增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4

5207404.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未成立由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数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有一定的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均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局的改进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多途径配备相对稳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做到权威、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善信政务息内容支撑体系。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主动聚合教育行政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可以公开的信息,形成主题丰富、多样的教育专题信息,信息发布中采用图表、数据和文字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生动解读,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舟山市教育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