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舟山市教育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需求,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以制度化为抓手,以信息化为牵引,持续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公开效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对照工作要点逐条逐项提出要求、细化举措、列明进度,做好全面统筹谋划。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加强日常督查,确保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落实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根据修订后的《条例》精神,严把流程时效关,及时规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公开透明。三是规范审核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要求,严格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管理,严防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在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秩序。

(二)加强信息管理,优化平台渠道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设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标注失效文件,方便人民群众查阅。二是持续优化公开平台渠道。共搭建“舟山教育”官网、“舟山教育发布”官微、会同舟山广电建设的《新区教育》、会同舟山晚报建设的《新区教育周刊》等多个平台,基本做到了线上与线下、纸质与网络的全覆盖。打造条目清晰、重点突出、内容全面的教育信息公开窗口。

(三)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公开质量

一是通过教育局官网和教育新媒体等多平台,重点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中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义务教育招生、民办培训机构监管、教师招录、教育人才引进等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以及教育建设重点工程等内容信息的公开,确保信息及时传达、公开透明,全面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及时在官网上全文公布社会关切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三是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这一重点工作,强化决策和执行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力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社会告知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和具体内容等,方便群众理解把握,避免老百姓误解误读。

(四)严把时效流程,提高工作效能

  一是规范有序做好主动公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173条。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按时发布教育领域各类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教育事业发展和经费执行情况等数据统计,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工作推进情况和督查督导结果,做好教师招聘等公示公告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二是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0件,现无在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三是持续强化公开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不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2021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案件、复议案件及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例如一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方式需要拓宽,公开平台便民化有待提升,业务培训有待加强等。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与群众需求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是不断优化公开平台。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三)是做好公开业务培训。深入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有效指导教育系统信息公开队伍开展工作,持续提高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工作全局,深刻把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规范、准确发布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舟山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