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为舟山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有效地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认真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的常态化公开。2022年度主动公开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26条,其中微信等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64条,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机构工作职能等。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性文件的文字解读配套率达到100%,文件与解读实现双向关联。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2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6件,进一步加强了城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加强信息公开申请闭环管理。建立依申请公开信息抄告机制,切实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度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结3件,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办理具体工作事宜,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在本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主动公开信息。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公开”,确保公开内容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其中局网站设置9个一级目录、35个二级目录,实现政府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切实履行《舟山市行政机关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强化新媒体平台监管和配合市级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多途径、多渠道发布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全市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的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制度及体系,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有关考核工作纳入综合考核范围,将日常督导、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有机结合,以督促管、以评促建,推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公众对于新型信息接收渠道的倾向与政府部门公开渠道严肃形象相矛盾,当前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平台缺乏兴趣和关注,而抖音、快手等公开渠道的公开体例和形式又不适合政府部门,因此目前公开信息存在供应和需求不匹配的现象。

     (二)改进措施:一是严格依据国务院、省和市级文件精神,继续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形式,第一时间更新各有关信息,确保政务公开更加全面、更加务实、更加透明、更加高效。二是进一步加强舟山论坛等各主要信息公开、反馈平台的日常关注度,确保及时主动回应舆情,积极有效引导舆情,严格落实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反馈和稳控工作,提高网络舆情监测和危机化解能力,促进良性互动、引导正确舆论导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