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为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认真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的常态化公开。本年度在舟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次,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与总结、部门预决算等及建议提议案等;在局网站各版块发布各类信息约805条次;在舟山日报、舟山晚报、舟山新闻、潮新闻客户端、学习强国、浙江城管杂志等各级媒体上发布信息共计约45篇次;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1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10件。主动召开《小岛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规范》等五个标准规范新闻发布会,全力打造具有海洋城市特色的小岛垃圾资源利用一体化治理体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加强信息公开申请闭环管理。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抄告机制,有效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度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局办公室办理具体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积极维护本部门户网站相关专栏信息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主动公开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定期将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将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集中清理,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优化公开目录,梳理公开内容,2023年在局网站9个一级目录不变的前提下,将原35个二级目录精简至24个在确保政府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我单位相关信息的公开及更新效率严格按照《舟山市行政机关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新媒体平台监管,多角度、多途径发布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全市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的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制度,明确落实责任,逐项抓好落实,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有关考核工作纳入并运用到综合考核工作中。继续严格执行日常督导、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监督方式,进一步优化以督促管、以评促建,有效推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5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51

行政强制

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7.3065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督促和指导下,总体情况较好,还存在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数量少、质量不高等情况。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舟山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流程和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指导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舟山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舟山市金岛路9号,邮编:316021,电话:0580-2185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