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
发布日期:2021-01-29 浏览次数:

舟山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为舟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舟山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认真执行《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实现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配套率达到100%。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市公安局共办理7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均已及时回复申请人。

(三)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制作。从格式规范、内容要求、解读发布等途径入手,进一步增强政策的实效性、实用性,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好理解,增进了社会公众对公安重要政策的理解和认识。   

(四)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践行民生警务、服务中心大局的重要途径,坚决树立“为民、便民、利民”的工作理念,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透明。同时,按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及时履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职责,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均通过公安执法办案系统技术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网上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

0

5427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3

0

1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3

0

687696

行政强制

24

0

3428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5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6

10392431.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第三方合法







0

5.于三类内部事信息







0

6.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于行政法案卷

3






3

8.于行政查询

1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不掌握相政府信息

2






2

2.成信息需要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诉类







0

2.重







0

3.要求提供公出版物







0

4.无正理由大量反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门户网站以及公安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较为单一,多为重大警务工作、警情播报、预警防范、社会新闻等信息,其它类型信息公开力度相对不足。二是对群众需求把握不够精准,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对称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非涉密警务信息,最大限度地进行发布。同时,主动跟进群众的关注点,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各类警务信息,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舟山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