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公布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舟山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mz.zhoush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助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 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舟山市民政局官网发布各类信息260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85条。开设办事服务栏目公开发布服务事项目录,共有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96项,89项可全程在线办理;2023年全年办件数量为1460件,其中自然人889件,法人571件;开设互动交流栏目收到留言81条全部妥善办结;2023年,由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共48件,其中主办件21件,协办件27件,涉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均已高质量答复办结。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要求,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着力提高答复质量。2023年,共收到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原因是2023年12月31日收到申请)。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案件。

(三) 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对照《舟山市政务公开考评表暨“一本账”》清单,逐项落实政务公开事项、公开渠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要求,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重要规划、财务收支等重要政府行为信息以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常态化开展信息维护,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 政府信息平台的建设情况

精细化统筹管好舟山民政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站。进一步发挥媒体作用,先后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参加《阳光热线》民生访谈特别直播,积极回应群众对民政领域的关切问题。通过“舟山民政”微信公众号开设热点专栏、民政微服、品牌专栏等栏目,开展信息发布、办事指南、婚登预约、“幸福驿家”需求点单等服务,2023年“舟山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1条,阅读量超14万,订阅数共7747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创作编、审、发以及所属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通过网站问题监测、定期与不定期人工抽查等方式,及时整改相关问题,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质量。2023年我局未发生社会评议及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信息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宽度和深度需要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平台信息更新频率需提升;二是在主动发现群众的关注点以及社会热点的能力需要提升;三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要提升。

(二)下一步打算

2024年,为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法治导向,加大公开力度。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信息质量把关,力求快速、规范、透明。二是突出服务导向,聚焦群众关切。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提高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三是强化创新导向,提升信息公开质效。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政民互动,探索多元化政策解读和宣传方式,让人民群众对政策可知可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