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全年共计向社会公开信息260余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及时公开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广泛的医保政策主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年印发各类规范性文件12件,代拟1件,公开征求意见13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13个,通过文字解读、视频解读、媒体解读、部门负责人解读等多形式多维度对政策进行解读。新设“小滕说医保”栏目,联合“竞舟”等主流媒体平台进行每月制播。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转发转载政策解读,全年9件通过“舟山发布”公众号同步发布。进一步拓宽政策宣传解读渠道,创新宣传解读方式,在市广播电台直播“基金监管”宣传专题节目,全年2次上线《阳光热线》,将医保政策送到群众身边。

2.强化重点信息公开。持续提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保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水平,及时发布局工作动态。全年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增设“口腔种植”专栏,加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行动相关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力度,提升群众有感度、满意度。做好3件人大代表主办建议、2件政协委员主办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

3.落实人事、财务等日常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人事任免调动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公开财务预决算等情况。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无行政许可事项,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配备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公开”,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正确性和严肃性,防止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舟山医疗保障”微信号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2023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4条,订阅人数为8852人。同时新设“小滕说医保”“浙里医保操作指南”专题,解读重要医保政策,指导医保经办事项掌上办,并接入“浙里医保”小程序,一键查询各项医保信息。

(五)监督保障

及时处理问政舟山、领导信箱、浙里办等平台的市民问题。同时配合12345热线做好市民咨询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市民问题。全年共计回复网络问政问题1条,“浙里访”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来信来访件405条,均得到妥善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10

3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存在主要问题有一是政策解读的方式还需要更加丰富多样。二是信息发布的数量、质量仍然需要提升。三是对发布信息内容审核仍需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把政务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提高政策公开知晓率,统筹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切实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二是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精度,采用多元化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强化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回应,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拓宽公开渠道,推进多形式政务公开,持续做好政务新媒体监督保障工作,全面畅通互动渠道,满足群众办事需求,畅通民生服务“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