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2〕8号)、《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浙政办发〔2022〕30号),紧扣《2022年度舟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清单》(舟政办发〔2022〕37号)文件要求,结合水利重点工作,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利用市水利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向社会发布信息,全力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加强网站建设,主动引导公众参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6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73条,微信发布信息153条。全年通过图片、图表、视频等多种样式发布省市文件政策解读11篇,参加阳光热线2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8次。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舟山日报、晚报、阳关热线等媒体平台,多维度解读水利助力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重要涉水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起到良好的社会效应。及时发布2022年度在建和竣工的水利工程相关情况,方便公众了解水利工程建设进展。

2.专项发展规划类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信息,引导公众了解、支持、监督规划实施。

3.重要规范性文件公开。强化重要规范性文件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的水平和质量,2022年制作印发的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并进行政策解读。

4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加大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市水利局2022年主办的6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实现100%全文公开。

5.财政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2022年度部门预算和2021年度部门决算。根据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进度,在政府采购平台上依法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结果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舟山市水利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明确网上、现场和信函3种信息公开申请途径。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梳理并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目录,公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职责、业务事项、信息类别、内容标准、公开时限和公开形式,规范文件公开属性源头管理,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每日检查错别字、内部链接准确性以及各个栏目的更新频率,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矩阵建设,不断加强对新媒体的审核管理,“舟山水利”微信号纳入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管控,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稿件153篇,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传递政声、服务群众、引导舆论。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处室,做好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源头管理,完善办文表单,凡不属于条例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况,一律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20.2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公开深度广度不够、依申请公开需进一步全面规范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立足问题主动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广度,提升主动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修订程序处理和实体处理指导文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