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市水利系统重点工作,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利用市水利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向社会发布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展政务公开广度深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引导公众参与,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6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69条,微信发布信息137条。发布省市文件政策解读5篇,参加阳光热线1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4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中明确现场、邮政寄送、网上和传真4种信息公开申请途径。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由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办理政务公开工作事宜,确定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梳理并主动公开法定公开内容目录,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职责,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舟山水利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规范化管理,定期检查错别字、内部链接准确性以及各个栏目的更新频率,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办事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利用“舟山水利”微信公众号,切实提高水利工作传播力,充分发挥其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全年发布稿件137篇,发布信息涵盖水利工作、气象预警、应急科普、防灾减灾、监督检查等内容。“舟山水利”微信号及时纳入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管控,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及政务新媒体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对政务公开测评中指出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29.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平台整合信息资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主动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广度,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各处室工作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政务公开流程管理,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确保文件主动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信息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