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1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生态环保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围绕环境质量、环保审批、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监管执法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大力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重点监管对象环境信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新闻发布,强化政策解读。认真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重大事件新闻发布制度。通过各种发布渠道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重大方针政策规划、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新闻事件以及环境突发事件等情况。今年年初,局主要领导参加《新起点 新担当 新业绩》“对话一把手”媒体访谈形式的新闻发布会,畅谈2019年生态环保工作思路并与环保志愿者互动交流,舟山电视台同步直播,舟山日报、舟山环保微信同步刊登访谈内容;加大美丽舟山行动信息公开力度,发布美丽舟山建设工作简报14期;加大新闻报道力度,利用各大媒体、微博微信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中国环境报、浙江日报、舟山日报、舟山晚报等媒体报道有关舟山五水共治、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相关环境信息150余篇,其中2篇登上《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特别是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期间在舟山日报、舟山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开辟“省生态环保督察专栏”,坚持每天报道边督边改重要工作动态和督察期间舟山生态环保工作紧密结合舟山海岛产业、区域特点的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的亮点做法,受到群众热议好评。

二是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加大排污监管力度。1.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制定落实《舟山市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环境失信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舟山市环境信用不良企业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明确将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都纳入公开范围,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和要求,并对不按规定公开的企业、单位提出了相应惩戒措施。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开辟舟山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及市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公开栏目,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和在线监测实时数据,目前已有179家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普陀区创设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二维码,正在全市推广。2.开展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并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对全市143家企业2018年度环境信用等级进行了评定并公开,其中优秀等级企业67家、良好等级企业67家、一般等级企业9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媒体曝光。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及县区分局环境执法和案件查处的新闻在舟山日报、晚报、电视台、微信等媒体上累计报道60余次。3.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机制。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及县区分局采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机制,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设置任务88项,其中专项行动任务15项,“双随机”检查任务74项,开展5项跨部门“双随机”检查,共涉及检查对象1475家次,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三是围绕治水治污大会战,突出治水治污进展情况全公开。利用舟山《新区聚焦》、舟山日报《晾晒台》等媒体平台对治水治污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和曝光,全年共播出20期问题反馈,督促责任到位落实整改。邀请名主持人汪大姐代言,拍摄公益宣传片和海报,在电视台和社区宣传栏进行发布;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联合媒体开展“文明河道”专题宣传、“民间河长在行动”、寻找“最美河湖”“最美治水人”等系列活动。全年省级以上媒体刊发舟山“五水共治”工作稿件6篇,其中种植水下森林和渔船安装清洁装置刊登在《浙江日报》头版;结合世界水日、世界生态环境日等节点,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公益亲水跑、灯谜竞猜、诗词诵读、绘画比赛等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导向,多形式开展“五水共治”融媒体宣传和网格走访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治水治污工作的参与度、满意度,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舟政办发〔2017〕80号),明确了市生态环境局依申请公开办件的办理部门,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建立登记、会办、答复、寄送、归档等一整套工作体系,形成多部门会商、联动的办理机制,确保每件办件都按时保质回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制作市生态环境局依申请公开办件回复模板,避免因答复不规范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2019年,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共答复依申请公开件10件,满意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领导信箱、信访投诉、在线咨询、网上留言等互动栏目,并实现网上填报、全程跟踪、在线查询。 明确局门户网站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的责任分工,安排专人做好日常巡检和随时巡检,确保网站24小时工作、信息页面正常浏览、办事和互动平台畅通有效,切实保障重要活动会议期间我局各类信息系统安全。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按规定悉数公开相关信息,舟山生态环境微信、微博做到每日发布。今年以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320条、通知公告183条,发布局发文件121件,监督性监测月报41期,项目公示与审批与验收信息959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92条,辐射管理、法规宣教、污染防治、总量管理、环境评估信息134条,监察、财务、人事、党建信息52条。市县(区)两级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512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2036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我局以构建“智慧环保”为目标,推动环保科技信息平台系统性、整体性、有效性和协调性建设。完成浙江省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协同平台在市县两级的贯通部署,平台账号100%开通,并建立了平台信息共享反馈机制,落实专人管理,加快升级迭代。积极争取舟山市陆海统筹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协同系统成为省第二批数字化转型工作试点,完成主框架建设、形成“一图一网一中心一体系”;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纳入省厅试点,并被市大数据局列入“舟山大脑”首批典型应用项目之一;完成绿色石化监测监管平台主体框架和主要功能建设;市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指挥中心建成投运,实现信访、应急、在线监测等方面工作的统一巡检、受理、交办、调度和反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建立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协调、局各相关处室合力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局各处室及县(区)分局都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形成层级负责机制和网络化管理体系。局办公会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强化过程管控,总结改进阶段性工作。借助“互联网+”、智慧环保等信息化手段不断探索和丰富信息公开报送和考核机制,有效整合省、市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完善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制。今年以来,我局对照《舟山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细则》以及环境信息公开考核指标,继续认真执行《舟山市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梳理了《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其具体目录,明确机关各处室职责和公开任务,规范政务信息报送及发布流程。对全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季度统计,并在局办公会上进行通报。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增至43

4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增至50

2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5

无增减

156

行政强制

5

无增减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1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1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3

0

3

0

0

2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